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服务企业发展的统一部署,结合“以港兴市”战略,马鞍山市港航管理局(地方海事局)多措并举服务水运企业发展。通过简化手续,优化流程,今年以来该市船舶年度核查与去年同期相比增效约57%。
一是采取便民措施。按照交通运输部相关规定,船舶年度核查的截止日期为每年的4月30日,往年我市船舶大多在4月份集中办理核查,造成高峰期拥挤的现象。为此,市港航局采用便民措施,开辟绿色通道,将原来集中统一的办理时段调整为与《船舶适航证书》年审日期同步,分散进行。这样船员在办理《船舶适航证书》年审时就可以一并办理船舶年度核查,减少船员往返次数,节约时间提高效率。
二是简化审批手续。减少船员办理船舶营运证年审时需提交的材料。船舶首次办理《营业运输证》时,材料提交完备,此后年度核查时,只要船舶处于适航状态,无安全责任事故,仅需提交年审申请表及《船舶适航证书》、《营运证》原件查验即可,不必再提交船舶的所有证书复印件。
三是转变服务理念。定期召开科务会,组织集中学习,部署阶段工作,要求全局人员用心服务企业,“想船员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开展“限时办理”、“马上办理”活动,为船员、企业提供高效便利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