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铜陵市政府研究港口发展专题会议要求,把好港口码头项目建设准入关,规范港口建设行为,推动港口码头转型升级,根据有关技术规范和本市实际,铜陵市港航(地方海事)管理局起草了《铜陵市港口码头建设暂行规定》,并于2014年1月9日组织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市交通运输局、国土局、规划局、水务局、环保局、住建委、经信委、安监局以及部分港口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铜陵市港口码头建设暂行规定》进行认真讨论,并对我市港口码头建设的准入条件、项目与标准、装卸工艺与设备、配套实施以及落后码头的升级改造提出建议。
市港航(地方海事)管理局肖尚俊局长主持会议并指出:暂行规定的起草要把握好两个原则:一、定位要准,暂行规定是码头项目建设的刚性要求,并不能取代建设标准。二、分类推进,一是对不符合《铜陵市城市总体规划》和《铜陵港总体规划》的码头要明确予以拆除;二是推动在城市规划和港口规划范围内产能落后,设施简陋,污染严重,且有安全隐患的码头,提出升级改造目标;三是对新建码头项目明确准入条件和建设要求。
肖局长对参会单位的积极支持表示感谢,要求起草人员广泛吸纳意见,认真修改完善,尽快形成报批稿上报市政府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