蛇口海关在2月28日与阳江海关签署了“阳江海关、蛇口海关关於水路转关运输监管联系配合办法”的合作备忘录。
根据蛇口集装箱码头的新闻公告,这个进口中转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标志着蛇口─阳江水路进口中转服务正式开通。
合作备忘录签署後,深圳西部港区的进口中转服务将扩展到泛珠叁角的25个地区,其中包括中山、江门、顺德、佛山、南海、珠海、肇庆、云浮、湛江、茂名、防城、北海、黄埔(新沙、开发区、新港、老港)、东莞太平,新风,梧州,新会,高明,花都,开平,阳江。
新闻公告表示,在水路进口中转转关模式中,将由申报人(承运人或其代理)集中申报,效率高且、手续简便;以中转通知书取代提货单,收货人无需在中转港换提货单及办理报关手续。
此外,海关还会承认商业封志,责任明确,化解监管风险,避免重复查验,减少了查验施封率。这些措施提高了通关效率,从而降低了船公司的营运成本和货主的运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