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港航管理体制及其运行机制提出的法律需求,上海市港口管理局在国家交通法规体系基础上,提出了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工作框架,确定今后四年具体立、改、废项目以及工作进度,包括建议制定或修订2件地方性法规、4件政府规章,28件规范性文件。计划到2010年完成上海港航法规规范的补充性、实施性建构,形成完善的上海港口管理、航运管理、航道管理和水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规规范,为依法行政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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