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12时起,在沿海和长三角的152个海事登记机构和784个签证点,我国1.5万多艘沿海营运船舶都可以持船舶IC卡签证通行。
这标志着交通部海事局“船舶一卡通”工程按照实施计划,进入了为期3个月的刷卡签证的试运行期。
交通部海事局相关人士提醒,船员申请船舶签证时,携带船舶IC卡可优先签证。尚未领取船舶IC卡的船舶,应尽快联系船公司向船籍港海事机构领取,海事机构会为船舶免费发放第一张船舶IC卡。第一次持船舶IC卡签证和相关的船舶证书信息发生变更、船上的船员出现更换的船舶,船方需携带相应的证书和船舶IC卡办证签证,并向海事工作人员申请校核,以便海事人员校核后录入相关信息。他特别强调,若船舶IC卡内信息与船舶证书信息或实际配备船员情况不一致,将会延误船舶办理签证手续,甚至影响船期,希望广大船员注意。
据了解,我国实施“船舶一卡通”工程的主要目标是“数据统一化、签证电子化、计费自动化、统计智能化、业务协同化、管理网络化”。在长三角地区进行试点后,由部海事局推向沿海地区,并建立全国统一、信息集中的船舶基本信息数据库,为全国船舶数据共享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船舶一卡通”工程,将提高船舶签证的工作效率,让广大航运企业、船舶和船员得到更便利的服务,沿海营运船舶的船方持船舶IC卡签证可免于携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船舶安全管理证书和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符合证明副本(适用船舶)、船舶检验证书、防止油污证书(适用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等证书。
船舶的签证机构的代码和相关业务数据,都将由办理船舶签证业务的海事工作人员规范、准确地录入到船舶签证簿和船舶动态管理系统内。交通部海事局要求各签证站点的海事人员应督促所有沿海营运船舶持船舶IC卡刷卡签证,对未携带或未持有船舶IC卡的应提醒其持卡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