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港口生产经营秩序,促进民营港口经营人健康有序发展,市港口局制定《市港口局规范民营码头现场管理的指导意见》。
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关于“公平竞争、统一管理”的基本原则,依据交通部码头建设规范要求,充分考虑民有码头建设历史原因,从生产经营、基础设施、码头货场、作业工艺及安全管理等5项内容强化民营码头建设,并提出具体整改时限:基础设施建设,一年内符合规定;码头货场管理,半年内符合规定;作业工艺,三个月内符合规定;安全管理,三个月内符合规定,以形成码头设施符合要求、现场货物堆放整齐、港区道路通畅的新局面。
该意见要求局有关科室和基层站点切实做好检查、指导工作,该局在每年年底对现场管理工作优秀的港口经营人进行表彰和奖励,以促进铜陵港口现场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据了解,这是长江5港首次出台的规范民营企业规范经营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