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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部联合批准福建省港口“十一五”建设规划
发布时间:2006-11-28 00:00:00      来源:中国港口资讯网

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部联合批准了福建省港口“十一五”建设规划,核定东南沿海港口(即海峡西岸港口)前期工作项目新增吞吐能力15820万吨(含955万标准箱)。国家批准的东南沿海港口群以厦门港、福州港为主,相应发展泉州、莆田、漳州、宁德等港口。

据了解,到2005年底,福建省已有港口设计吞吐能力为12200万吨(含513万标准箱)。国家批准的规划实施后,到2010年全省港口吞吐能力将比2005年翻一番,体现了国家对海峡西岸经济发展和港口建设的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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