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内河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维护宜宾市水上交通安全秩序,加大隐患的查处、整改力度,改善宜宾市水上交通安全环境,宜宾市地方海事局近日在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又增添了新的举措,施行《消除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奖惩制度》。将海事人员工作责任心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以监控客渡船为主题,把隐患分为静态、动态和其他三大类,各区县海事处查处并督促隐患整改后,根据隐患整改的难易程度予以200元至1000元的奖励。制度还实行奖惩对等原则,即:隐患被省、市上级部门检查发现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将扣减辖区海事处相应的工作经费。为鼓励海事人员积极消除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海事处按局奖励金额的30%奖励查处并督促整改隐患的海事人员。市局定期抽查各海事处消除水上交通安全隐患的记录和现场复查。《消除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奖惩制度》的实施,极大地调动海事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了责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