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河北、天津、山东四家直属海事局在天津签订了《渤海海域船舶污染应急联动协作备忘录》,这标志着渤海海域船舶污染应急联动协作机制形成。
近年来,环渤海三省一市各直属海事机构,通过实施渤海海域船舶排污设备铅封制度、完善船舶防污染相关作业各类规程等措施,在渤海海域污染治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环渤海地区经济快速增长,船舶通航密度不断加大,大型船舶及化学品、油类等专业化船舶的艘数和吞吐量大幅攀升,船舶发生重特大污染事故的风险指数居高不下。随着环渤海经济圈的发展,这种潜在生态灾难性威胁还将继续加剧。
交通部海事局副局长王金付在会上说,在重大和跨区域船舶污染事故应急行动中,通过各区域的联动和协作以共同抵御海域污染非常重要。渤海污染应急联动机制的建立将在渤海海域内形成统一指挥、协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并且,参与联动机制的各成员通过优势互补,促进卫星遥感、空中监视、水上巡航、水下探摸、陆地检测的应急反应技术的应用,将有力推动我国国家级和各层级船舶污染应急反应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在海洋防污领域,这是我国首次建立应急联动机制。部海事局船舶处处长杨新宅就此评价说,环渤海海域船舶污染应急联动机制在中国具有历史性、里程碑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