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对河北省发改委和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报送的《关于核准京唐港区3000万吨煤炭泊位工程的请示》作出批复,同意建设京唐港区3000万吨煤炭泊位(32#-34#)工程。
该工程由国投中煤同煤京唐港口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规划建设10万吨级、5万吨级和3.5万吨级煤炭泊位各1个,设计年装船能力3000万吨。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98000万元。3000万吨煤炭泊位是依托大秦铁路扩能分流建设的“北煤南运”又一条重要通道,加快了京唐港区煤炭专业化运输水平的提高和港区滚动发展的后劲。32#-34#泊位的建设是京唐港区走市场化道路建设港口的又一杰作。32#-34#煤炭专用泊位建成投产后,京唐港区亿吨大港将会提前实现。
32#-34#泊位筹划,是适应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有效缓解“三西”(山西、陕西、内蒙古西部)煤炭外运通道港口装船能力不足的矛盾,提高煤炭运输的整体能力和效益的需要,它的建设顺应了国家交通、能源发展战略,对于缓解南方地区煤炭供应紧张,推进区域间战略资源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