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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8月1日施行
发布时间:2006-07-18 00:00:00      来源:中国港口资讯网

交通部部长李盛霖近日签署了今年第8号部令,《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8月1日起施行。

《规定》的施行旨在加强老旧运输船舶管理,优化水路运力结构,提高船舶技术水平,保障水路运输安全,促进水路运输事业健康发展。

《规定》分“总则”;“船舶购置、光租、改建管理”;“船舶营运管理”;“监督和处罚”和“附则”5章共41条。

《规定》明确,自8月1日起,2001年4月9日公布的《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1年第2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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