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铜陵市港口管理局制定下发了《铜陵市港口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试行)》。
制度结合铜陵市港口安全管理实际,从港口安全事故报告类别、上报程序、通讯联络、报告处理、事故的信息报道等方面作了严格的规范和要求,并实行港口安全事故月度零报告制度。
完善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将为该市的港口经营人提供完备的安全事故信息反馈途径,以便及时处置安全事故,化解事故危害,并从事故中吸取教训,有效加强企业自身的安全生产管理。另一方面,2004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实施后,对港口的行政管理提出了新的规范和要求,而铜陵市的港口管理无论是硬件建设还是软件建设都急待加强。该制度的出台和实施加强了该市港口安全事故管理的监管力度,将确保及时、正确地反映港口公共安全状况,为事故决策和事故处置提供正确有效的信息, 并将有效提高在港口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的应急处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