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滚动资讯
当前位置:中国港口 > 中港服务 > 团体标准化 > 正文
中港协标委会2019年度工作会议在上海召开,十余项团体标准项目获立项审查通过
          2019/7/23 16:11:00

2019年7月9日,中国港口协会标准化专业委员会2019年度工作会议暨团体标准立项审查会在上海召开。协会常务副会长陈英明同志出席会议。协会标委会总召集人解曼莹同志参加并主持会议。来自辽宁港口集团、天津港集团、青岛港集团、厦门港务控股集团、上港集团、广州港集团、南京港集团等单位的协会标委会委员或委员代表以及特邀标准化专家等参加本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港口协会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报告(2018~2019年)》,充分肯定了协会在团体标准征集、制定、制度建设、体系研究、宣贯培训以及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及行业意见反馈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绩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审议通过了《中国港口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修订稿),同意增加团体标准研究内容应符合协会章程规定范围以及相关审查专家要求的相关内容;会议同意《中国港口协会团体标准体系》(草案)总体结构框架,要求进一步梳理和完善具体类别和名录,发挥好标准体系对规划和指导团体标准化工作的重要作用。

会议提出,要建立团体标准化激励机制,对参与团体标准编制工作的单位、个人给予荣誉奖励。会议提出,要进一步发挥好标委会、委员单位及各委员作用,积极支持和帮助协会提出标准需求以及标准体系建设、标准国际化等方面的建议。会议要求,要继续认真抓好团体标准的制定、公布、解读和意见反馈工作,积极跟踪标准实施情况和成效,共同助推港口行业标准化建设。

会议听取了协会秘书处关于2019年协会团体标准集中申报情况的汇报,并重点在立项审查会上对本次集中申报的2019年协会团体标准项目进行了立项审查,形成审查意见。“板桩码头监测规范”、“远程控制的岸边集装箱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等11个团体标准项目通过或原则通过立项审查并予以立项,“海上风电基础监测与检测规范”、“危化品罐车装车栈台设备配备规范”等两个项目须进一步核实相关研究内容,修改调整后重新申报。会议要求,申报项目按立项审查意见完成修改后,按程序及时进行对外公示,同时要求继续做好团体标准日常申报和立项工作,做好对随时申报的标准项目按流程规定,进行立项审查和补充立项。

中国港口协会将于近日公示获本次集中立项审查通过的团体标准项目,下达任务计划,启动标准制定。同时,协会也欢迎业界积极申报协会团体标准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李吉翔,021-63067106。

中国港口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docx

中国港口协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团体标准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pdf

图片新闻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说明 | 业务合作
Copyright © chinaports.org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05056019号-1    沪公网安备 31022102000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