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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江海联运信息中心正式获批
          2017/9/19 9:59:00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近日,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管理中心复函舟山市人民政府,同意设立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江海联运信息中心。

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是我国物流公共信息资源的“一站式”开放平台,是政企间、企业间物流相关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的重要“电子枢纽”。在我国现代物流体系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和作用,是接轨国际物流信息交换共享的“中国窗口”,由交通运输部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共同推进。今年以来,舟山市按照“建成全国最具权威的江海联运公共信息平台”的目标和要求,多次对接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全力争取将江海联运公共信息平台纳入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在省交通运输厅的大力支持下,3月底成功实现与国家交通运输公共信息平台互联互通。6月底,双方原则同意《关于组建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江海联运信息中心的建设方案(建议稿)》,在建设主体上建议由交通运输公共信息平台与舟山市政府共同建设。9月6日,国家交通运输公共信息平台管理中心《关于同意组建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江海联运信息中心的复函》(国物信〔2017〕13号)明确提出,将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江海联运中心打造成为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江海联运应用示范中心和权威的江海联运数据平台。依托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江海联运信息中心建设,统一江海联运数据标准、完善江海联运信息与数据服务体系,实现江海联运信息汇聚,实现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物流信息高效互换与共享,提升物流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加快推进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

下一步,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江海联运信息中心将在现有舟山江海联运公共信息平台的基础上完善、升级,开展一批基于国家交通物流平台的信息互联应用,制定一套江海联运数据标准规范,梳理一份江海联运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建立国家交通物流平台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数据交换节点,实现跨区域、跨部门江海联运物流信息高效交换与共享,覆盖宁波舟山港、省内其他港口及武汉、马鞍山等长江中下游主要港口。力争到2020年,全面建成公共服务、行业监管、数据交换、航运交易四大功能,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100%集装箱业务和50%以上散杂货业务通过国家交通物流平台江海联运信息中心实现数据交换共享,100%江海联运物流企业的相关数据与国家交通物流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江海联运数据标准规范在长江经济带主要港口推广应用。将平台江海联运信息中心打造成为江海联运应用示范和服务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国家战略的支撑性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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