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背景
2015年11月23日,在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和马来西亚总理纳吉布见证下,中国交通运输部杨传堂部长与马来西亚交通部廖中莱部长分别代表中马行业主管部门,在马来西亚总理府共同签署了两国间《建立港口联盟关系的谅解备忘录》。该谅解备忘录是中马两国在港口合作领域签订的首个合作文件,是中马两国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项目合作、人员培训、信息交流、技术支持、提升服务等途径,推动中马港口间开展广泛合作,共同致力于两国海上互联互通建设,打造双方乃至整个东盟地区更广阔的互联互通航运网络,进一步提升“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间贸易、投资和物流运输便利化水平。
随后,中国交通运输部和马来西亚交通部经研究协商,正式组建了“中马港口联盟”,联盟成员涵盖大连港、太仓港、上海港、宁波舟山港、福州港、厦门港、广州港、深圳港、北部湾港、海口港等10个中方港口以及巴生港、民都鲁港、柔佛港、关丹港、马六甲港、槟城港等6个马方港口。


二、工作职责
落实交通运输部杨传堂部长与马来西亚交通部廖中莱部长签署的两国《建立港口联盟关系的谅解备忘录》精神和任务要求,深化中马港口交流合作。
三、工作机制
建立港口联盟定期交流合作机制,轮流举办港口联盟联席会议;同时,积极开展相关活动,推进中马港口间的项目合作、人员培训、信息交换、技术交流等。
四、常设联络机构
中方常设联络机构设在中国港口协会。
马方常设联络机构设在巴生港务局。
五、联盟成员
1.中方成员单位
大连市交通运输局
江苏太仓港口管理委员会
福建省福州港口管理局
厦门港口管理局
广州港务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
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注:经于2016年7月13日在宁波市举行的“中马港口联盟第一次会谈”商议通过,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正式加入中马港口联盟;经于2017年9月4日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的“第二次中马港口联盟会议”商议通过,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正式加入中马港口联盟。
2.马方成员单位
巴生港务局
民都鲁港务局
柔佛港务局
关丹港务局
马六甲港务局
槟城港务局
古晋港务局
沙巴港务局
甘马挽港务局
注:经于2017年9月4日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的“第二次中马港口联盟会议”商议通过,甘马挽港务局、沙巴港务局、古晋港务局正式加入中马港口联盟。